配合本部機房搬遷,本系統於113年10月4日至10月6日期間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法規草案

公發布日: 098.04.17
預告期間: 098.04.17 - 098.04.24(預告終止)
摘  要: 預告訂定「人口販運被害人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預告終止日:09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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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人口販運被害人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二十八條第五項。 三、「人口販運被害人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及意見表格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職業訓練局網站(網址: http://www.evta.gov.tw)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七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向本會職業訓練局 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職業訓練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 (二) 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5樓 (三) 電話:02-85902312 敖啟芳 (四) 傳真:02-85902389 (五) 電子郵件:L7200182@evta.gov.tw 主任委員 王如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