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草案

公發布日: 096.04.09
預告期間: 096.04.09 - 096.04.17(預告終止)
摘  要: 預告訂定「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預告終止日:09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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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訂定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 三、 「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站(網址:http://www.cla.gov.tw),「最新消息」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勞工福利處 (二)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7樓 (三) 電話:02-85902808 (四) 傳真:02-85902812 (五) 電子郵件:kelly@mail.cla.gov.tw 主任委員 李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