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草案

公發布日: 096.04.25
預告期間: 096.04.25 - 096.05.05(預告終止)
摘  要: 預告修正「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部分條文(預告終止日:096.05.05)
檔案下載:
中華民國96年4月25日勞安2字第0960145247號令公告 主旨:預告修正「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部分條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五條 三、「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意見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cla.gov.tw/業務主題/勞工安全衛生)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十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式向本會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處。 (二)地址:10346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7樓。 (三)電話:02-85902772。 (四)傳真:02-85902779。 (五)電子郵件:tonyliu@mail.cl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