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草案

公發布日: 097.10.22
預告期間: 097.10.22 - 097.10.28(預告終止)
摘  要: 預告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草案(預告終止日:097.10.28)
檔案下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勞職許字第0970514248A號 主旨:預告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條文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 三、「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職業訓練局網站查閱(網址:http://www.evt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職業訓練局外國人聘僱許可組 (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 (三)電話:02-85902320 (四)傳真:02-85902390 (五)電子郵件:B7200006@evt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