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草案

公發布日: 097.12.24
預告期間: 097.12.24 - 097.12.31(預告終止)
摘  要: 預告修正「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八條(預告終止日:09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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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預告修正「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八條。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 三、「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八條修正草案及意見表格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職業訓練局網站(網址:http://www.evta.gov.tw)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七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向本會職業訓練局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職業訓練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 (二)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5樓 (三)電話:02-85902311 曾惠君 (四)傳真:02-85902389 (五)電子郵件:L7200179@evt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