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草案

公發布日: 098.03.05
預告期間: 098.03.05 - 098.03.12(預告終止)
摘  要: 預告修正「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獎勵辦法」第三條、第五條草案。(預告終止日:09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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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 三、「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獎勵辦法」第三條、第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職業訓練局網站(網址:http://www.evta.gov.tw),「資訊公開」之身心障礙人士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七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式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職業訓練局。 (二)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 (三)電話:(02)8590-2541。 (四)傳真:(02)8590-2438。 (五)電子郵件:D7200023@evt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