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草案

公發布日: 099.01.07
預告期間: 099.01.07 - 099.01.14(預告終止)
摘  要: 預告訂定「私立各級學校非編制內之教師及職員適用勞動基準法」(預告終止日:09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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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預告訂定「私立各級學校非編制內之教師及職員適用勞動基準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三條第三項。 三、公告「私立各級學校非編制內之教師及職員適用勞動基準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la.gov.tw),「勞動條件業務」項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起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勞動條件處 (二)地址:臺北市延平北路二段八十三號六樓 (三)電話:02-85902725 (四)傳真:02-85902738 (五)電子郵件:pinfe@mail.cl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