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草案

公發布日: 099.10.20
預告期間: 099.10.20 - 099.10.27(預告終止)
摘  要: 預告修正「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草案(預告終止日:09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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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預算法第二十一條。 三、「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職業訓練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evta.gov.tw),「公告專區」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職業訓練局身心障礙者就業訓練組。 (二)地址:10346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 (三)電話:(02)85902537。 (四)傳真:(02)85902438。 (五)電子郵件:e7300017@evt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