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動態

資料性質: 行政規則
公發布日: 111.05.05
文  號: 勞動條2字第1110140434號
發布機關: 勞動部
法規名稱: 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解釋令
摘  要: 勞動部令:勞工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並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居家照護、收治於指定處所或醫院,於隔離治療期間,依「勞動基準法」第43條及「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請普通傷病假者,雇主不得扣發全勤奬金,自111年4月8日生效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點擊連結另開視窗查閱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