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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發布日: 113.12.17
文  號: 勞動發特字第1130517381A號
發布機關: 勞動部
法規名稱: 認定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救助法列冊輔導之街友,為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十款所定人員
摘  要: 勞動部公告:訂定「認定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救助法列冊輔導之街友,為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十款所定人員」,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點擊連結另開視窗查閱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