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令函公告

(90)職外字第 0030405 號 - 相關法條

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民國 88 年 07 月 07 日) 非現行版本現行法規

30
  雇主得與外國人訂立契約,以外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開立帳戶,將工資百
  分之三十以下數額存儲生息,俟其離境時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