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依外國人原從事行業之同一工作類別,辦理外國人轉 換作業。但外籍幫傭及外籍看謢工視為同一工作類別。 得接續聘僱外國人之人數、已聘僱外國人人數及得聘僱外國人人數,合計 不得超過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比例或數額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