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參與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之有關人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之秘 密事項,應負保密之責,不得洩漏或盜用。 前項應保密事項如下: 一、學、術科測試試題。但可預先公開者,不在此限。 二、測試前術科測試評審標準及評審表。但可預先公開者,不在此限。 三、學、術科測試試題之參考答案。 四、測試後學、術科測試試卷 (含工件作品及評審表) 依有關規定辦理。 五、術科測試之成績,遇有異議,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複查,試務辦理單位 不得逕行告知。 六、依其他法令規定必須為保密事項者。
密件資料,應於明顯處標示「密」字,其送存、受領、廢棄等,應備秘密 資料處理簿,紀錄收發文日期、廢棄日期,資料名稱、份數、受文單位及 發文單位等事項。
密件資料,應保管於保險箱或其他能上鎖之鐵櫃內,並應防範災變、竊盜 等情事發生。
密件資料,應定期或隨時檢查保管情形。
密件資料,如有遺失或洩漏之情事時,應將事故發生情形及所採應變措施 ,迅速向機關首長及主管機關提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