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條文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9 日修正)

  第 四 章 其他促進就業措施

   第 九 節 協助受影響勞工就業

中央主管機關對受天災、事變或其他重大情事影響之勞工,得辦理下列事
項:
一、穩定就業協助。
二、重返職場協助。
三、其他有關就業協助事項。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前項事項,得訂定實施或補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