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申請案經職訓中心審核後,採訓後補助,當年度一次核銷方式辦理
。申請單位請領訓練補助費用,應檢附下列結訓資料送職訓中心審
核:
(一)請款之領據或收據。
(二)實際參訓學員總名冊。
(三)訓練計畫實施及經費支出明細表。
(四)經費支出憑證封面。
(五)經費類送審憑證明細表。
(六)訓練教材影本或提供光碟燒錄資料。
(七)訓練紀錄表。
(八)課程活動相關照片。
(九)原始支出憑證。
前項第九款原始支出憑證,專案申請單位應備妥原始支出憑證正本
,併同前項各款結訓資料送職訓中心辦理核銷作業;一般申請單位
應備妥原始支出憑證影本,且應妥善保留存放於申請單位至少十年
,本局及職訓中心必要時得派員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