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要點補助程序如下:
(一)雇主或受其委任之私立就服機構,應於外國人入住旅宿,完成居家
檢疫、自主防疫或自主健康管理之次日起六個月內,依第二款規定
辦理登錄程序。
(二)雇主或受其委任之私立就服機構,應於登錄期間內至本部勞動力發
展署(以下簡稱發展署)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站(https://
fwas.wda.gov.tw) 線上填寫申請書,並於填寫完成後,列印用印
併同上傳下列應備文件:
1.雇主委任書(雇主委任私立就服機構登錄補助時,應檢附)。
2.旅宿費用證明文件。
3.雇主或受其委任登錄補助之私立就服機構在我國境內有效金融機
構帳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