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第 5 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
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3 年 06 月 25 日
配合本法之修正與施行日期,文字酌作修正。
民國 106 年 08 月 10 日
配合本標準第二條附表一之修正,增列第二項修正條文之施行日,以資明確。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