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釋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所核發之年資結算金等,非依退休要件領取之 退休金,因此,非屬於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 3 條之排除適用對象
全文內容:本案經本局洽詢勞工保險局及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 人力資源組確認後,○君所領取之款項係該公司於 83 年 6 月 22 日起 民營時,依據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所核發之年資結算金、加發 6 個月 以及 1 個月預告工資,非依勞動基準法第 53、54 條退休要件領取之退 休金,非屬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 3 條之排除適用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