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上下班途中受傷宜提出其他足資證明文件申請公傷假
全文內容:勞工上下班必經途中之意外事故,凡非出於勞工私人行為而違反法令者, 應屬職業災害,前經內政部 75.06.23 (75) 台內勞字第四一○三○一號 函釋在案,勞工因上下班途中受傷而申請公傷假時,應就發生之實際情況 ,詳為陳述或提出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惟雇主認為有必要時得予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