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本部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 106 年 10 月 31 日止,受理 106 年度
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之補助申請案。
依 據:勞動部補助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一、符合該要點第 3 點之補助對象資格條件者,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內,
依第 6 點規定檢具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
建置之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加
註『營造健康工作環境補助申請案』)。
二、受理申請之相關資訊如下: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委託國立成功大
學辦理)
(一)地址: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二路 12 號(南科育成中心內)
(二)電話:06-50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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