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請求墊償工資,勞保局應自收件日起三十日內核定。如需會同當地主管機關或勞工檢 查機構派員調查該事業單位有關簿冊、憑證及其他文件後核辦者,得延長十五日。
勞工請求墊償,勞保局應自收件日起三十日內核定。如需會同當地主管機 關或勞動檢查機構調查該事業單位有關簿冊、憑證、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 及其他相關文件後核辦者,得延長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