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但第十九條雇主有正當 理由者,不在此限。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 其他不利之處分。
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 其他不利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