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以宿舍為日常居住處所,因星期例假或國定假日下班後直接回家 ,或假日結束後重返公司上班,於必經途中發生事故,應屬職業災害
全文內容:一、貴公司八十五年三月四日電人字第八五○三一○一○四號函悉。 二、被保險人如登記住宿公司宿舍,並以宿舍為日常居住處所,因星期例 假或國定假日下班後直接回家,或假日結束後重返公司上班,於必經 途中發生事故,如係在適當時間內以適當交通方法且無違反重大交通 法令者,應屬職業災害。 三、復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