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詢勞工特殊健康檢查之「複查」或「定期追蹤檢查」所需時間及費用, 是否應給予公假及由雇主負擔疑義
全文內容:所詢勞工特殊健康檢查之「複查」或「定期追蹤檢查」所需時間及費用, 是否應給予公假及由雇主負擔疑義,查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二條及新修 正之「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二條、第十五條及第十九條規定,雇主依 醫師意見實施勞工健康追蹤檢查者,如與職業原因有關,應給與公假,至 其健康追蹤檢查所需費用,如與職業原因有關者,由雇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