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天然災害,經政府宣布停止工作,其停止工作期間之勞工工資之發給事 宜,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或規定於工作規則
全文內容:關於天然災害發生,經政府有關機關宣布停止工作期間,勞工工資應否由 雇主照給,宜由勞雇雙方協商決定或於工作規則中明定。